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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在市区政府法制办的指导和带领下,局党委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紧密围绕人力社保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职能得到有效转变,行政执法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人力社保工作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区人力社保事业全面、稳步、健康发展。现将全年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一是全面公布行政权力清单,实行权力清单动态维护管理。经过多次对行政职权事项的全面梳理,我局“7+X”权力清单共有204项,其中:行政处罚类142项,行政强制类2项,行政确认类13项,行政给付类6项,行政检查类6项,行政奖励类1项,行政许可类4项,其他类30项,取消行政审批2项,均已在局网站进行公开公示。并将根据职权变化及时进行增减或修改。 二是承办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及时给予回复。今年我局共承办各类人大建议、政协、党派团体提案17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案6件,政协委员提案7件,党派团体提案4件。我局主办4件,分办2件,会办11件。我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工作流程,积极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沟通协调。在规定时限内,承办的建议案和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100%,满意率100%。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核和清理工作。按照市区法制部门工作要求,我局针对牵头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均进行严格的法制审核,对存有疑问的地方会及时与法律顾问沟通,并征求上级部门意见和建议,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依规,具有法律效力。同时,对已经作废的规范性文件,及时报备市区法制部门,并在局网站上进行公示。 二是建立健全劳动关系领域制度体系。委托相关单位完成了《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试行)》起草工作。在组织各乡镇、街道、用人单位召开多次座谈会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经专家论证,最终定稿,并经区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作为全市首家率先在我区实施了《通州区劳动关系和谐指数评价体系》。 三、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是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制度,保证依法行政工作有效推进。将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制定并印发了《383652016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将依法行政与人力社保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成立由行政一把手牵头的依法行政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全局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做到目标任务明确,措施得力,为不断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二是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提升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水平和能力。我局建立完善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通过局领导专题学习会、专题法制讲座等形式,及时组织局班子成员学习各项新颁布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带头学法用法,促进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的提升。 三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专业律师作为法律顾问,每当讨论研究有关涉及人力社保工作重大行政决策时,都会安排法律顾问参加,充分听取政策法规方面的意见,确保依法研究处理问题;在出台规范性文件、答复疑难信访事件、应对复杂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时,都安排法制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和提出意见。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加大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力度。为积极应对建筑领域引发的农民工讨薪突发案件,对全区建筑工地自年初开始摸底登记,并建立统一格式的《建筑工地管理台账》。重点对全区工地总包分包情况、工资专管员和三本台账等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对于管理不达标的施工工地,由基层劳动监察部门帮助其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提供完善的用工登记相关表格,并长期监督其制度落实情况。年初,根据市处工作安排,指定我区5个乡镇确定重点区域开展“规范一条街工程”,我局结合全区监察工作实际及城市副中心建设的需要,为营造全区良好的用工环境,避免和减少用人单位违法用工行为的发生,在全区开展了劳动用工规范一条街工作,形成区-街道(乡镇)-用人单位三级指导体系,下发各类劳动用工宣传资料2000余份,为用人单位答疑解难。同时将此项工作与“无拖欠工资”、“两网化”信息采集、专项执法检查等工作有机结合,统筹安排全区有限的人力、物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将多项重点工作融合开展。 二是不断加强日常监察执法工作。牢固树立“刚性执法促维权,柔性服务保发展”的理念,以推进劳动监察法制化建设为重点,健全完善劳动监察执法制度,全面加强劳动监察队伍建设,通过加强巡查、联动执法等方式,及时查处劳动违法行为,努力做到人性化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和公正执法。2016年,我局劳动监察共立案202件,为168名劳动者追讨工资待遇152万元。处理群体讨薪突发29件,涉及农民工3533余人,追讨工资314.3万元。通过有效的执法检查,劳动监察案件数量逐年减少,今年的立案数量比去年同期减少了50%。在2016年全国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中,我局劳动监察队荣获“突出成绩单位”称号。在乡镇开展工作层面,永顺镇、马驹桥镇协调城管、公安、环卫、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辖区内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实施专项检查,有效地规范了企业的用工行为。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确保严格依法履责 一是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我局向社会各届聘请了六名特邀监督员,明确了具体工作职责,邀请他们按照规定对本系统各单位的工作进行监督,促进全系统依法行政工作。特别邀请监督员旁听劳动仲裁争议案件,更直观地体会仲裁工作是否做到查清事实、分清责任、依法行政、公正及时,进一步规范仲裁员庭审行为,提高案件审理能力。今年,我局还专门在局内和服务大厅显著位置设置了新的监督电话标识牌,便于群众对我局各项工作开展进行监督。 二是注重加强内部监督。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局纪委制定2016年度《纪检监察组织监督工作规则实施方案》,按照职权事项不同类别,采用听取汇报、检查档案资料、内外部审计监督、群众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员监督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并于每季度将工作开展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 三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我局除对全部职权清单进行公开公示外,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人力社保系统就业创业和社会保险领域政务公开三级清单的要求,对相关领域职权内容进行梳理。其中,我局涉及就业创业领域公开事项27项,社会保险领域公开事项31项,已全部在通州区政务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四是严肃责任追究,强化监督力度。通过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开展内外部监督检查,不断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同时,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区纪委领导为主,线索处置和纪律审查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必须向区纪委报告的制度。通过多种渠道,受理纪检监察范围内的信访举报案件,并开展调查核实,对情况属实的,坚决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一是充分发挥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的作用。2016年,全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总量达9215件,其中,仲裁委调处结案6944件,同比上升44.8%;各级基层调解组织成功调处2078件,同比增长147.4%。为妥善处理各类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我区不断健全调裁机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服务新常态,将“流动仲裁厅”开进了落后产能退出企业聚集的乡镇,提升了调处能力,提高了仲裁效能。 二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纠纷的主渠道作用。通过建立行政复议工作责任制,把行政复议作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对于承办的复杂、有影响的行政复议案件,局行政一把手、法制工作主管领导亲自听取汇报、研究案情、审查签发、督办处理。不断完善行政复议、诉讼专人受理制度、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法律顾问等配套制度,规范、细化案件办理流程,不断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灵活、高效化解行政争议,并聘请市区法制领导对疑难、复杂案件进行指导,定期召开研判会。积极履行行政应诉法定职责,较好地执行了行政一把手出庭应诉制度,出庭应诉率达到90%。支持、配合法院独立开展行政审判活动,建立了与司法机关的座谈、联席会议制度,实现了与司法机关的良性互动。今年,我局共发生行政复议4件,均维持我局行政决定;行政诉讼16件,13起维持,3起撤消。 三是充分发挥信访在排查矛盾维护稳定方面的有力支撑。加大信访信息工作力度,在重点时期和敏感时期,及时上报市、区各种信访维稳报表和信息,为上级机关信息研判提供了依据。并按照区政法委情报信息中心的工作要求,做好我局情报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发现工作中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更好的发挥情报信息对我区维稳工作的支撑作用。配合区信访办做好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办理各类信访事项,在规定时间内给予回复和解答。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强化对全区公务员依法行政知识培训。围绕全区公务员队伍依法行政能力的提升,今年6月,由我局牵头组织开展2016年公务员大规模培训班。本次培训共举办4期,每期3天,共900名科级及以下公务员参加培训,培训内容均涉及《公务员法》、《行政诉讼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此次培训不仅涉及依法行政相关内容,今年还紧扣当前形势,围绕思想道德建设,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增加了“两学一做”专题教育、通州区十三五规划解读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等培训内容。在培训过程中,我局积极探索公务员法制培训的新理念、新形式、新举措,充分利用各种平台,为规范我区公务员依法行政奠定了良好基础。同时,我局也将公务员学法情况作为考核、任用、定级和晋升职务的重要依据。 二是重点加强行政执法人员业务培训。针对专项检查、案卷评查、行政复议中发现的突出问题,我局邀请区政府法制办有关领导,对全局20名劳动监察执法人员开展监察员业务培训。培训结合劳动监察操作实务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就监察执法与行政强制的关联问题、行政强制规定梳理问题、行政强制疑难问题分析、行政执法文书的规范填写、行政处罚案卷制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详细讲解。通过这种以会代训的形式,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通过一年来的努力,我局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意识进一步得到增强,行政管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高;依法行政及行政执法基础工作得到了进一步夯实。但亦有不足之处,主要是思想解放不够,工作中创新还有待加强。今后,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市局、区政府两级法制主管部门的指导思想,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强化行政监督职能,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作出不懈努力,开创人力社保法制工作新局面。 38365 2016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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